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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止出让商住地 规定溢价率超50%须现房销售

人民网   2016-11-10 09:07

[摘要] 11月9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因交地原因,决定中止H2016P02、H2016P03、T2016P02地块的出让活动。

11月9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因交地原因,决定中止H2016P02、H2016P03、T2016P02地块的出让活动。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10月27日,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挂牌海沧区、同安区共三宗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商业)地块,总面积15.91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6.65万平方米,起始价总计约71亿元。

其中,H2016P02地块位于海沧05-08片区灌新路与新景西路交叉口东北侧,土地面积25478.663平方米,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3.22亿元。

H2016P03地块位于海沧05-12B南部新城片区海新路与后山尾北路交叉口东南侧,土地面积80616.332平方米,建筑面积1930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38亿元。

同安区T2016P02地块位于同安区12-11片区凤山路与岳东路交叉口东北侧,土地面积52993.491平方米,建筑面积1105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9.7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批次地块除继续执行“90平方米以下住房不低于70%”等政策外,还规定溢价率如超50%将要求开发商必须现房销售。

此外,于10月28日,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还公布《2016年第四季度拟出让居住项目计划》,厦门第四季度拟出让10宗商住用地,推出的地块均为岛外用地,当中就包括了27日已发布公告的海沧、同安的3宗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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