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万元以下资料齐全的保险案件,3个工作日内赔付;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对因灾导致的新增固定投资贷款开通信贷“绿色通道”,增加贷款额度,给予利率优惠……
万元以下资料齐全的保险案件,3个工作日内赔付;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对因灾导致的新增固定投资贷款开通信贷“绿色通道”,增加贷款额度,给予利率优惠……
对台风“莫兰蒂”的灾后重建,厦门金融机构送来“及时雨”。昨天导报记者获悉,厦门市金融办牵头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于19日出台了《关于金融机构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成立灾后重建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积极争取总行或总部的倾斜支持,加大对灾后重建领域的资源和资金投入等。
要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通知要求,在厦的各保险公司要进一步简化接报案和理赔手续,切实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对万元以下资料齐全的案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赔付;对保险损失明确但金额短时间内无法确定的案件,先按保险预估损失的50%预赔付。对因此次台风灾害需要紧急治疗的,取消定点医院限制。
对受灾企业不断贷不抽贷
对于银行业,通知也要求,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对由于受灾导致暂时还款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和利息减免等方式,缓解受灾企业的还贷压力,帮助受灾企业顺利渡过难关。
银行要开通信贷“绿色通道”,在不降低环评和立项条件的前提下,对因为灾害导致的新增固定投资贷款开通信贷“绿色通道”,增加贷款额度,给予利率优惠,及时满足信用良好的受灾企业修理厂房设备等流动资金以及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支持企业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通知还要求,各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新增和展期贷款利率优惠;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全额担保以及借款人提供完全符合银行要求的抵(质)押物的贷款,可给予利率优惠;尽量不收取受灾群众的账户卡挂失与补办、信息查询等费用。
拓宽灾后重建融资渠道
对于灾后重建,还将拓宽融资渠道,主要有:金融机构指导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各类银行间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灾后重建与恢复生产所需资金。此外,积极向上沟通协调,争取符合条件的辖区企业加快公开发行股票和再融资进程。
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要及时开展对授信客户走访、了解受灾影响,支持个体经营户、三农项目、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恢复正常经营。
还有,由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受灾企业,银行应优先提供信贷支持,一般不应再要求被担保人附其它形式担保。对为受灾企业提供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开展业务合作,给予降低或取消担保机构保证金缴存比例、适当放大担保倍数、延长代偿宽限期等优惠政策。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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