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厦门调查队分别发布数据显示,2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环比上涨0.4%。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厦门调查队分别发布数据显示,2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环比上涨0.4%。
2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比上月缩小0.7个百分点,涨幅为2013年6月以来的点。其中:城市上涨2.2%,农村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8%。新涨价因素影响1.1个百分点,上年“翘尾”因素影响1.0个百分点。
在厦门,影响2月CPI环比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两节期间食品的需求量增加而供应量不足,导致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了1.2%,拉动总指数上涨0.4个百分点。
记者走访了厦门部分菜市场发现,2月份以来涨价比较明显的是黄瓜,从每斤2元涨为2.5元,上涨25%;茄子从每斤2.83涨到3.33元,涨价0.5元;鸡肉从每斤11元涨到12.33元,涨价1.33元;苹果、香蕉每斤涨价0.3元左右。
另一大涨价因素是受节后返程人员增加、租房需求增加的影响,居住类价格环比上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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